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5.2《薪火相传有继承》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1.教学目标
(1)结合继承的概念和继承的流程,分析继承权的内涵及其实现方式,加深对有关继承的法律概念的理解;
(2)结合继承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遗产的含义,加深对析产的理解;
(3)结合诚信原则和司法案例,分析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继承观念;
(4)结合民法典规定和司法案例,理解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内涵和适用条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5)结合民法典规定,阐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
(6)结合民法典和司法案例,阐述遗嘱继承的条件,分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理解和辨析遗赠抚养协议等相关概念。
2.核心素养政治认同:通过了解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依据,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亲和感,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认同;
科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法治意识:能用所学知识,秉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
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二、教学方法讲授法、小组合作探究、案例式教学
三、教学重难点重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难点: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不同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不同民法典继承编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界定
四、课前准备
制作课件、编印导学案、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七嘴八舌话继承在开始讲授本框内容之前,抛给学生几个问题:1.女儿有没有继承权?2.儿媳妇有没有对婆婆遗产的继承权?3.作为独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4.继子能否继承继父的遗产?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框内容思考,薪火相传有继承,我们相传的是什么,继承的又是什么。教师对学生的回答先不评价对错,这些问题和学生生活息息相关,容易引发学生兴趣,带着问题进入今天课堂的学习。
(二)讲授新课
1.自主学习成果检测(继承基本概念)课前已经布置过预习任务,给学生一个案例,让学生结合案例来帮全班同学梳理与继承相关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如下: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自建房屋两间及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请你通过回答以下问题帮同学们梳理继承的相关理论概念:
(1)材料中谁是继承人,谁是被继承人,遗产有哪些,继承对象有哪些,什么是继承?什么是继承权?
(2)你如何评价小潘还债的行为?
教师总结:(1)第一个问题都是课本基本知识,非常简单,通过学生的回答大家都能明白,因此不做过多赘述。只是要帮助学生点一下继承对象不仅包含遗产即个人合法财产,也包括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还要进而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强调个人的合法财产,学生很自然回顾到前面讲过的共有财产的情况,因此在继承前必须要先析产,这样就引出了课本上关于析产的相关知识。
(2)第二个问题学生通过预习都明确法律关于债务继承的相关规定,教师稍作补充即可。这里重要的是引导学生从道德上对小潘的行为作出评价,法律规定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小潘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此规定,因此是一种诚实守信的体现,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品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借此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
2.小组合作探究(遗嘱继承)
教师:刚才同学们对小潘的还债行为非常的赞赏,小潘的大伯对他的行为也是特别认同,所以在他立遗嘱的时候就提到了......大家来接着往后看。(采用一例到底的方式,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小潘的大伯非常赞赏小潘的还债行为,且平常对这个侄子非常疼爱。潘大伯生病时立下了自书遗嘱,要将存款两万元赠与小潘,同时提到将自己的藏书和房屋一间留给在学校任教的姐姐。在潘大伯生病期间,小潘对其尽心尽力地照顾,潘大伯倍受感动。潘大伯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了口头遗嘱,称要将原本留给姐姐的房屋一间也赠与小潘,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当日中午潘大伯去世。
合作探究:
(1)小潘和潘大伯的姐姐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潘大伯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教师总结:(1)第一个问题学生根据预习能够看出来小潘是属于遗赠的方式获取遗产,潘大伯的姐姐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这里要引导学生思考并回答几个问题。
①是不是有遗嘱的都是遗嘱继承?
(以此引导学生明确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并补充二者的共同点即都要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体现民法典照顾同情弱者的人情味)②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还有什么处理遗产的方式?
(以此引出遗赠扶养协议的知识)
③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有何区别?
(学生最容易想到的是从含义中得出的有条件和无条件的区别,教师应引导学生从生效时间、意思表示方式等方面作出区分)
(2)第二个问题比较简单,学生能够回答出按照口头遗嘱来分财产。
教师要问几个问题,以问题梳理基础知识并让学生明确相关法律规定。
①潘大伯之前也写了一份自书遗嘱,为什么不按自书遗嘱,要按口头遗嘱分呢?(引导学生回答出课本内容“当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时,按最后的遗嘱为准”)
②如果当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还有效吗?(学生回答: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③假设潘大伯当天中午没有去世,又被医生救治过来了,口头遗嘱还有效吗?(学生对这一问题不熟悉,教师借此问题阐明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适用,危
急情况解除后就无效了)④展示两份遗嘱样本,引导学生明确遗嘱形式要件的重要性,并引导学生思考内容明确的遗嘱继承有什么好处?(遗嘱继承的意义)
3.我来当法官(小组合作探究法定继承)教师:刚才我们一起看了潘大伯留下的遗嘱,在遗嘱最后他提到“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那潘大伯家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咱们接着往下看:(采用一例到底的方式,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潘大伯弥留之际立下了口头遗嘱,称要将自己的藏书留给在学校任教的姐姐,将存款两万元及自建房屋一间赠与侄子小潘,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潘大伯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是大儿媳一直在尽心照顾老人。但潘大伯的二儿子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潘大伯的遗产。潘大伯的孪生弟弟声称,自己也拥有继承权。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并将此事闹至法庭上。
探究:如果你是法官,针对上述案例你将如何审理?依据是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通过审理的步骤来明确课本法定继承的规定)
(1)析产
(2)先按遗嘱把相应遗产留给小潘和姐姐(指明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确定法定继承人是潘大伯的老伴,大儿媳、二儿子、女儿(这里涉及到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关于儿媳继承公婆遗产的规定,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界定)
(4)确定继承份额(引出法律相关规定,引导学生体会民法典的人情味和民法典对于敬老爱老的鼓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教师:现在关于潘大伯一家的遗产继承纠纷就审理完了,那么随着案件审理的结束,关于继承的相关知识大家也明确了。接下来大家来想一个问题,是不是作为法定继承人,这个继承权是永久性的呢?(以此问题引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主要是因为对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实施了不法行为,如杀害被继承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继承法律意识。同时点出继承权恢复的规定也体现了民法典对亲情的维护)
4.回归最初提出的问题,总结升华
教师:那现在大家对于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有答案了吗?我们再来看一下这几个问题:
1.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2.儿媳妇有没有对婆婆遗产的继承权?
3.作为独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4.继子能否继承继父的遗产?(学生回答)
那刚才我让同学们体会薪火相传有继承,我们相传的是什么,继承的又是什么呢?(学生回答)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体会到,薪火相传有继承,相传和继承的不仅仅是财产,更是亲人对我们的亲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作为中学生,我们一方面应学法用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应该互谅互让,传承好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课后作业结合本节所学内容,总结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完成以下表格,下节课给大家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