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整理:艾小志老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明确的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照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树木的果实,牲畜所生的仔畜,土地上生长的粮食等(需要采摘或者分离才算)。

法定孳息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即因财产交他人用益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存款利息、租金、股票分红及彩票中奖所得奖金等。法定孳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自己利用自有财产所得到的收益不是法定孳息。

例如,甲婚前有住房一套,与乙结婚后又在另一小区购置一套商品房,其婚前所有的住房则用于出租,每月租金 5000元,两年后双方感情不和离婚,这两年的房租 120000 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系甲财产的孳息,乙无权进行分割

 

自然增值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量,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能控制。自然孳息以房屋、黄金、古董等最为常见,即无需任何人的操作,房屋、黄金、古董的价值因市场行情变化或其他原因自然而然的增加。

 

孳息与自然增值的区别:孳息是由原物产生的收益,而自然增值是财产本身价值的提升。孳息是通过原物的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而自然增值是通过市场变化产生的价值提升

 

特别提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有进行交易等操作,可能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男方在婚前有50 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存了10年,有了5万利息,那么离婚时这本金与利息均为男方所有。

如果在婚后男方将这50 万进行投资,收益了5 万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

再如,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未进行买进卖出操作,离婚时收益宜认定为法定孳息,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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