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12月,陈某(4岁)在其监护人何某某的陪同下到某儿童乐园游玩。陈某在该儿童乐园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先行进入游玩区域。何某某在几分钟后入园,发现陈某的鼻子及嘴巴受伤出血,当即将陈某送往医院治疗。监控显示,陈某受伤系姜某(9岁)手持该儿童乐园内的泡沫小拼图击打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受伤系姜某击打所致,该儿童乐园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②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赔偿陈某损失
③该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④陈某受伤与姜某击打、儿童乐园管理不善之间有因果联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3年立秋伊始,各品牌店铺全力促销秋天的第一杯奶茶。A商家在广告栏上印出“集满/0杯即可兑换文创套装一份”。小李带着集满10杯的小卡片到A商家兑换文创套装,A商家称“暂无存货”,让小李一周后再来兑换。一周后,A商家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在这一案例中:
①商家广告属“要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②商家广告属“要约邀请”,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作为守约方的小李,可要求商家支付相应违约金
④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承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3年10月16日,四川成都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的大型犬只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及其母亲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条文如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上述条文,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④唐某认为自己的狗从不咬人,女童被咬伤,与自己无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年10月,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①胡女士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②306住户当日出差在外,有单位出具证明,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④经查实,烟灰缸系某一住户家宠物推出窗外,住户无主观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5.某天早上,10岁的小明出来遛狗,途经小区门口时,牵引绳断了,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老刘绊倒,导致老刘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三个月,因此双方产生纠纷。此案中:
①老刘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老刘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7.2020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3年9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的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8.张三、李四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了一家水泥制品厂,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张三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厂子由于李四不善于经营出现亏损。李四代表水泥制品厂与王五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王五经营三年。合同上张三的签名系李四代签,事后未得到张三的追认。王五经营后厂子红红火火,张三认为合同没有得到他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该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四有与张三相同的处分权
②李四只能处理厂子一半的财产权,无权代替张三签字处理财产
③王五与李四签订的合同因缺乏张三的追认而无效
④合同有效,王五承包厂子没有损害厂子和张三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1年,23周岁的小海与同龄女孩小蒙在举行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儿子出生,不久小海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方支付了死亡赔偿金80万元。小海与小蒙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共有储蓄存款10万元。小海父母独自占有了80万元赔偿金,小蒙因未能分到赔偿金,丢下孩子,携带10万元存款离开至今不知去向。这一案件中:
A.死亡赔偿金应由小海父母与小蒙母子共同继承
B.小蒙未能分到赔偿金,可以拒绝抚养孩子
C.小海与小蒙共有的1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小蒙有权分割10万元存款,但无权分割赔偿金
11.王杰与李芳是夫妻,王杰身患重症,手术后需进一步治疗观察,相关费用很多是自费。双方的收入都掌握在李芳手中,李芳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王杰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法院会支持王杰的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②李芳若拒不履行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罪
③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李芳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来履行夫妻扶养义务
④夫妻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王杰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只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支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李某有一婚生子李甲(已成年),养育一非婚生子李乙(未成年),请一个保姆照顾全家生活。李某早年立有一份遗嘱:死后全部财产归李甲。李甲参加工作后,从未回家探望李某。2023年李某身患重病,住院期间口头指定让李乙照料监护,并重新立下遗嘱:死后一半财产归李乙,一半财产归保姆。据此:
①李乙为李某的意定监护人 ②保姆可以继承其应得的财产
③李某的遗嘱应以第二份为准 ④李甲的法定继承权仍然存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元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指定给张某。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涨至200万元。在这个案例中: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赵某与钱某原系夫妻。2021年,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4年1月,与钱某离婚后的赵某向孙某出具借条,载明欠孙某12万元,并单独签字。因二人均未向孙某还本付息,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本息12万元。本案中:
①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
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债务属于赵某的个人债务
③尽管赵某与钱某已离婚,但12万元属于共同债务
④由于是钱某向孙某借款,理应由钱某偿还12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李某8岁时父母离婚,李某随母亲王某一起生活,随后其母王某与曾某结婚。后王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一直将曾某视为生父并悉心赡养。时隔10年,曾某因病亡故,李某遂要求与继父儿子曾甲共同继承遗产,其间曾甲将父亲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曾甲表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曾甲可以拒绝李某与其共同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
②曾甲与其表弟的转让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③李某为曾某的继子,故无继承权
④李某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由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改变主意宣布自己的全部遗产由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郭某书面遗嘱部分有效
B.郭某最后的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剥夺了郭丙的继承权
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郭丙不能继承郭某的财产
D.两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书面遗嘱无效,郭甲不能继承财产
17.甲(17周岁)与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仓储管理工作。合同中甲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后果自负。甲因在工作时间经常打游戏导致所管理物资多次丢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未成年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B.甲作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且后果自负的承诺有效
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甲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
18.梁某和秦某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梁某工作踏实、收入稳定,还继承了他母亲在遗嘱中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房子。而秦某盲目追求高消费,入不敷出,负债累累。后秦某又身患重病,失去生活来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梁某和秦某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 ②秦某的债务只能以她所有的财产清偿
③梁某继承的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④秦某有要求梁某给付她扶养费的权利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19.“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
结合漫画,说明食品生产企业应该:
①制定严格的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 ②诚信经营,为社会提供合格食品
③承担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④注重绿色生活,选购环保高质量食品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3年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通知》强调不得通过“偷梁换柱”“强制捆绑”“静默下载”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安装APP,不得仅以服务体验、产品研发、算法推荐、风险控制等为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超范围或者与服务场景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由此可知:
A.“偷梁换柱”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名誉和隐私权
B.“静默下载”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C.下载安装APP时,相关部门应该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使用格式条款
D.“强制捆绑”要求用户授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1.圣某在某网络平台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按照平台软件的指引,圣某在线上注册了个体小商户。后圣某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平台存在劳动关系。社劳动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后,圣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
①诉讼效力高于仲裁,所以应该优先选择诉讼
②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能确保公民权利实现
③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
④需要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M区15家驾培单位成立联营公司,并签订《联营协议》,规定各成员统一收费、管理及分配。N公司认为联营公司的组建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并将联营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被诉联营公司认为,签订《联营协议》的目的是统一管理、降低成本、增进效率。法院审理认为,联营公司不能提供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的证据,判决《联营协议》全部无效。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联营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原告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举报
③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据不足的不利后果
④联营公司具有垄断的事实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某市政法委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便民利民、要素多元的“解纷驿站”,解决百姓点滴难事小事,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立“解纷驿站”:
①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效缓解了司法压力
②可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③为矛盾双方解决纠纷提供最优选择,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④可促成纠纷双方达成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及时化解矛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某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组织庭审观摩。检察机关派员观摩庭审,部分高校在校学生旁听庭审。主审法官精准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各方围绕重点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鲜活案例,对事实调查、程序及法律适用审查进行了深入了解。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有助于:
①完善社会普法机制,引导公民自觉守法 ②发挥普法效能,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④更好回应群众需求,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2023年1月,小王在A公司上班,公司经理许诺高薪让其调整岗位并培训学员,2023年5月,待学员出徒后,公司并未支付其承诺的高工资,并称许诺高工资是公司经理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后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小王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若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可申请再审
③小王接受公司管理,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④若小王提起诉讼,可以委托辩护人代理此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某地人民法院持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探索不同法系与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截至2023年10月2日,已成功调解2400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该人民法院配备互联网庭审系统,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发与相关机构数据共享的线上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快速裁决。可见,该人民法院:
①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仲裁的有效融合 ②促进了跨境法律综合事务高质量发展
③为不同社会主体的创新创造保驾护航 ④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了司法检察工作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8.A公司在经营房产经纪业务过程中收集、制作、积累了海量真实房源数据,建立了“楼盘字典”真房源数据库,并以此成立贝壳找房网。Y公司抓取、存储贝壳找房网中的房源数据,自动去除房源图片水印、将房源图片与任意房源对接后,通过其经营的网络平台以及第三方房产信息平台向用户、公众传播,供用户、公众编辑与下载。本案中Y公司:
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②实施了“搭便车”的行为
③应当消除影响、排除妨碍 ④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9.A县的张某在B县工作,于2023年6月3日购买了B县李某的房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双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于张某房租到期,向李某提出立即搬进李某的房子的要求,李某答应。半个月后,李某又将房子卖给了出价更高且不知情的赵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赵某遂要求张某立即搬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用搬离,因为李某已将该房子交付给张某
B.赵某有权入住,因为李某与赵某已完成产权登记
C.张某与李某合同有效,应主张李某继续履行
D.张某应当在A县人民法院起诉李某侵犯其所有权
30.2024年春节期间,周某驾驶的车辆因操作失误与一辆农用车发生追尾事故。该事故导致农用车车主受伤,农用车车主家人将此事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周某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在该起案件中:
①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②周某若有诉讼代理人,其诉讼代理人应着重维护周某程序权利
③若法院判决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④周某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下达15日后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
1.D【解析】本题考查考生运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探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该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陈某受伤应当承担一定责任,①不选,③可选。姜某(9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陈某受伤的结果系姜某击打、儿童乐园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共同导致,属于“多因一果”,④可选。综上,本题选D。
2.B【解析】材料中的商家广告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商家行为构成违约,作为守约方的小李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他们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并无依据,③错误。商家没有履行“集满10杯即可兑换文创套装一份”的承诺,依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承诺,④正确。
3.A【解析】①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唐某因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②错误。③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及其母亲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说明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因此,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承担责任,③正确。④唐某认为自己的狗从不咬人,女童被咬伤,与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导致女童被其狗咬伤,唐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4.C【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①正确。该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如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6住户当日出差在外,有单位出具证明,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该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C。
5.C【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和侵权责任。该案中小明为狗的主人,侵犯了老刘的人身权利,而小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张某的医疗费护理费,②④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犯,生命权未受到侵犯,③说法错误,补偿针对的是无过错情形,补偿具有补充性,赔偿具有惩罚性。
6.D【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中丁某与刘某采取了约定财产制,因此,“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的说法正确,①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说法正确,④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归刘某个人所有,②错误。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丁某与刘某的权利,③错误。
7.D【解析】张某与王某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故王某购买的N市房产作为婚后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得的稿酬和王某获得的其父母赠与的小车均属于婚后取得的其他财产,因此归双方各自所有。H市房产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因此归张某个人所有。D正确,排除A、B、C。
8.B【解析】水泥制品厂开办于张三、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企业即便登记在张三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四享有与张三一样的处分权;李四在张三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经营管理水泥制品厂,并且水泥制品厂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形下,为了避免损失扩大,与王五签订合同将水泥制品厂承包给其经营三年,并未损害水泥制品厂及张三的利益,该合同有效。①④入选。在本案中张三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李四经营不善,厂子处于亏损状态,为了避免损失扩大,与王五签订合同将水泥制品厂承包给其经营三年,并没有侵害张三的合法权利,因而该合同有效,不需要得到张三的追认,②③不选。
9.C【解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②正确。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裁判离婚,④错误。
10.D【解析】死亡赔偿金不算死者的遗产,A错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小蒙不能拒绝抚养孩子,B错误。小海与小蒙并无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小海与小蒙共有的10万元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小蒙有权分割共有储蓄存款;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二人未办理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小蒙无权分割赔偿金。故D正确。
11.C【解析】王杰与李芳是夫妻,并没有离婚,法院不会支持王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①错误。王杰与李芳是夫妻,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义务,李芳若拒不履行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罪,②正确。王杰与李芳是夫妻,并没有离婚,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李芳还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来履行夫妻扶养义务,③正确。夫妻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王杰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用其中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支付,④错误。
12.D【解析】指定意定监护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且监护人必须为成年人,而题干中李某是口头指定让未成年的李乙照料监护,这不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不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保姆获得遗产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②不选。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正确。李甲虽没有探望过李某,但不构成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所以李甲的法定继承权仍然存在,④正确。
13.D【解析】婚房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学区房是张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指定给张某,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非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③错误。
14.A【解析】2021年,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4年1月,赵某与钱某离婚后,向孙某出具借条并单独签字,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①正确。尽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但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赵某的个人债务,②错误。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管赵某与钱某已离婚,但12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不能由钱某自己偿还,③正确,④错误。
15.C【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李某8岁开始与继父曾某共同生活,并尽赡养义务,有权继承曾某遗产,①③错误。曾甲将曾某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曾甲表弟,该转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李某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李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②④正确。
16.A【解析】本案中口头遗嘱无效,因为立口头遗嘱时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只有护士1人,同时,书面遗嘱没有给患有精神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该书面遗嘱部分有效,A入选,B、D不选。根据法律规定,在继承中,需要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而郭丙可以继承郭某的遗产,C不选。
17.D【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A:甲是未成年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生效,说法错误,A排除。B:甲作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且后果自负的承诺有效,说法错误,B排除。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说法错误,C排除。D:甲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说法正确,D入选。故本题选D。
18.C【解析】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案例中,梁某和秦某的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①正确。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虽然梁某和秦某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这不影响梁某履行其义务,④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据此,对于秦某的债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②排除。梁某继承的房子归其本人所有,③错误。
19.B【解析】漫画中食品从过去的吃不起,到现在的不敢吃,说明现在的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这启示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为社会提供合格食品,②③符合题意。“制定严格的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的主体是国家,①与设问的主体不符,排除。“注重绿色生活,选购环保高质量食品”的主体是消费者,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20.D【解析】A不合题意,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并没有侵犯消费者名誉权;B不合题意,“静默下载”不属于“搭便车”行为;C错误,“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使用格式条款”说法错误,应该是相关部门应该要求网络运营商规范、合法使用格式条款;D正确,依据题意,从《通知》强调的一系列内容可知“强制捆绑”要求用户授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故选:D。
21.D【解析】①错误,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②错误,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说法过于绝对;③④正确,本案中,圣某与某网络平台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因而法院应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维权意识,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国家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故选:D。
22.B【解析】①正确,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④错误,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故选:B。
23.C【解析】本题考查诚信经营的知识。联营公司没有通过混淆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①与题意无关,不选。N公司可以采用诉讼,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举报,②符合题意。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说法错误,不选。根据材料信息可知,联营公司具有垄断的事实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符合题意。
24.A【解析】①②正确,成立“解纷驿站”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效缓解了司法压力;可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③错误,“解纷驿站”为矛盾双方解决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不一定是最优选择;④错误,“解纷驿站”属于人民调解,其调解协议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司法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故选:A。
25.C【解析】第一步,排异。材料强调该法院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行普法,但不涉及完善社会普法机制,①排除。公开审理一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组织庭审观摩,这体现了该法院优化司法服务,但“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夸大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的作用,①排除。第二步,正解分析。检察机关派员观摩庭审,部分高校在校学生旁听庭审,主审法官精准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各方围绕重点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这说明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③正确。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鲜活案例,对事实调查、程序及法律适用审查进行了深入了解,说明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可以发挥普法效能,强化“以案释法”的效果,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②正确。
26.A【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若小王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与仲裁无关,②错误;小王按照要求接受公司管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③正确;本案是民事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此案,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④错误。
27.C【解析】①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诉讼、调解与仲裁的有效融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①不符合题意。②某地人民法院持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探索不同法系与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截至2023年10月2日,已成功调解2400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这说明该人民法院促进了跨境法律综合事务高质量发展,②正确。③该人民法院配备互联网庭审系统,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发与相关机构数据共享的线上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快速裁决。可见,该人民法院为不同社会主体的创新创造保驾护航,③正确。④该人民法院配备互联网庭审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了司法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检察机关,进行检察工作,④错误。故本题选C。
28.C【解析】①自动去除房源图片水印、将房源图片与任意房源对接,这样做是欺骗消费者行为,故①符合题意。②“搭便车”是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和仿冒手段,Y公司不涉及搭便车,故②不符合题意。③题干中未涉及妨碍问题,故③不符合题意。④Y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他人权益,欺骗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29.B【解析】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案中李某又将房子卖给了出价更高且不知情的赵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赵某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因此张某应该搬离,A错误。因赵某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且不违法,赵某有权人住,B正确。张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张某可以主张李某继续履行合同,但由于赵某已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法院不会支持,C错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张某应当在B县人民法院起诉李某侵权,但张某并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错误。
30.A【解析】①③正确,在该起案件中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若法院判决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②错误,周某若有诉讼代理人,其诉讼代理人应着重维护周某的合法权利;④错误,周某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