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展望 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我们认为二十届三中全会将一定程度延续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路线方针,以全方位、更深入的全面改革方案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方向。 参照过往历史经验,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全会有望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化改革、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等五大类别的十五个方面讨论下一步的改革举措,其中有的是针对形势变化的新举措,有的是对于既有改革方针的强化落实。 (一)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到 2035 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 新型工业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党的十七大到十九大均强调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党的二十大进一步给出了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具体时间表。年初至今,山东、浙江、上海等多个省份发布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工作意见。 当前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全新复杂的挑战和机遇,当前经济全球化格局正发生深刻调整,产业链重组、供应链重塑、价值链重构不断深化。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我国产业升级转型的封锁打压不断升级、主导产业链外迁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对我国高中低产业均带来巨大挑战。但与此同时,我国也正迎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智能化和数字化已经开始融入我国工业体系。 以下重点内容有望围绕展开讨论:提升制造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巩固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提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强调。 2. 数字经济与数据要素 数字经济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新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近年来,《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取得了全新进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本届三中全会或将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及数据治理体系等方面着重强调。 产业数字化方面,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新型实体企业的助推器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激发数字经济引领消费升级动能; 数字产业化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规范数据流通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构建高水平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数据治理体系方面,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
3. 绿色发展与新能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绿色发展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也是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组成。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本届三中全会或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等角度进一步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 (二)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 深化国企改革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3年1月31日,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随着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预定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国企改革计划也已经提上日程。国资委在2023年2月23日举办的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三方面工作;2023年10月1日,国资委党委在《求是》杂志刊发《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首次公开发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行动目标任务为实现“三个明显成效”,在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功能作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2.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我国民营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具有“56789”的特征,在未来实现“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当中,民营经济将持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党的二十大以来,官方就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改善营商环境多次发布重要表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要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针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目标,我国出台多项政策着手改善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
后续政策或将深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针对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民间投资下降、民营企业信心不强等问题在金融、政策、市场等角度进一步加强支持和引导。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制定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方案,着力加强公平竞争倡导。 2. 加大外资吸引力度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2023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围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营运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角度优化外资营商环境、更加有效利用和吸引外资。 后续政策或将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和提升外资质量方面进一步发力。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优化外资布局,做好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 (三)市场化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1.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征程。改革经历了从十四大的“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市场体系”到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再到十九大正式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过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不断拓展、要素市场的定义不断拓宽。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后续对于产权制度、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市场基础制度或将进一步完善优化;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统一程度进一步提高;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资源等全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市场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将取得进一步进展,成本较高、现代化不足、农村覆盖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市场监管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范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优化。
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15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2019年以来,我国不断深化调整农村土地改革,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或将围绕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方面展开。农村承包地改革方面,或将研究制定关于延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方面,或将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加强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加快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 3.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推进深化央地财税体制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日益完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还涉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深化改革。 关于深化央地财税体制改革可能将在完善央地收入划分模式、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方面或将着重强调。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完善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模式;完善共同财政事权体系,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动财力下沉;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财政体系;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高质量发展
1.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强化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搭建科技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多项法律政策持续完善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制度保障。科技部门机构改革重组统筹创新研发。202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将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推进新型举国体制建设,强化党对重大科技创新的领导。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2022年,我国与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参与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 科技领域,或将进一步强调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2. 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概念”。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此后,2022年全国两会、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等部门多次提及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概念。 保障性住房正在加速推进。2023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一方面明确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供地、建设等环节全方位降低成本,有利于提振保障房供应;另一方面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等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
3. 功能性产业政策 长期以来,以政府为主导的选择性产业政策是我国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式。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入,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国迫切地需要推动我国产业政策向功能性迈进。功能性产业政策是实现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其有助于利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淘汰落后产能、协调供需平衡化解过剩产能、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效率与积极创新。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发生重大转变,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的时代将成为过去。由于房地产行业的规模所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应当找到属于新时代的支柱产业。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更多支柱产业。早在1996年开始实施的国家“九五”计划,就提出了要大力振兴电子机械、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四大支柱产业。在当前背景下,需要进一步顺应形势变化,通过功能性产业政策扶持和打造更多支柱产业,包括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从而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高水平开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1.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是通过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实现制度创新的一种对外开放战略。2018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表示,要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我国应对愈发严峻的国际形势、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影响。当前我国已经在国际贸易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我国参与构建国际经贸准则的重要机遇。通过加强与全球国家进行经贸沟通,将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经贸领域面临规则重塑的挑战的当下掌握主动权。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或将着重强调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及拓展多边经贸合作两个方面。自贸区建设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开展更丰富的压力测试和差异化发展探索。拓展多边经贸合作方面,进一步拓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覆盖范围,推进RCEP区域内的产业合作,推进RCEP运行的自身机制建设。继续推动加入DEPA和CPTPP的进程。 2.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自2015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努力,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发展成果。中国已经同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多个领域。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也在近期召开。这或将助力加速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针对过去几年“一带一路”建设遇到的困难和挑战,部署更大力度和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政策沟通方面,加大力度与沿线国家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减少沿线国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传统思维、政治形势为项目推进带来的风险,保障“一带一路”项目顺利推进。民心相通方面,加强宣传展示“一带一路”十年来取得的真实成果,积极开展民生和文化项目合作,传递一个公正、客观的“一带一路”倡议形象,在“硬联通”基础上打造“软联通”乃至于“心联通”。
3. 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国际化是指人民币在国际范围内成为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过程。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已经取得了多项积极进展。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总额超过4万亿。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在国际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地位逐渐得到认可。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载体的中国国际支付系统(CIPS)不断完善化、规范化、广泛化。此外,我国也在积极开发和试点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CBDC Bridge)为代表的其他多边跨境支付系统。 后续政策重点或将提出稳步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持续拓展人民币在对外贸易投资中的使用。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继续稳步推进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合作,探索与其他东盟国家和周边国家开展 LCS 合作。发挥好与中国香港常备货币互换安排的作用,为香港人民币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民币流动性。
历届“三中全会”主要内容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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