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解题方法
1、关于民事活动的认识评价类试题解题方法
(1)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背景,考查学生对特定的民事活动的认识和评价。
(2)解题方法:
熟知民法基本原则 |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
审读材料提取信息 | 仔细审读材料,对材料涉及的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进行精准把握 |
材料信息对应原则 | 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对应 |
结合原则判断分析 | 判断材料中 民事活动是否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会产生何种影响 |
例:2022年“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店家们纷纷打出各种促销活动。甲商家忙中出错,误将店内26元4500克的脐橙,在净含量上设置成了 2250千克,商家这一错误被博主乙发现后,他选择在直播中号召粉丝集体“薅羊毛”,上万粉丝涌入该店铺下单,一晚上下单10多万千克,涉及700多万元!店家发现错误后,立刻在店铺首页道歉,恳求大家给条活路,申请退款,电商平台也第一时间把店“保护”起来。极个别买家却坚持要求发货,否则进行投诉。
上述极个别买家的要求违背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答案】①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由于26元2250千克不是卖家的真实意思,违背了自愿原则;
②公平原则指民事主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按照错误操作设置的26元2250千克给买方发货,对卖家极不公平,违背了公平原则;
③诚信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个别买家违背了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误将店内26元4500克的脐橙,在净含量上设置成了 2250千克→可联系教材知识违背了自愿原则。
关键词②:他选择在直播中号召粉丝集体“薅羊毛”,上万粉丝涌入该店铺下单,一晚上下单10多万千克,涉及700多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违背了公平原则。
关键词③:极个别买家却坚持要求发货,否则进行投诉→可联系教材知识违背了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维护人身权利的试题
(1)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的权利?侵犯了哪些权利?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X银行到李某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李某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李某的身份证丢失,张某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材料二 为了增加网站的点击量和收益,某网站刊出一篇未经作者授权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文章,并配有相关照片。网页第一张照片为李某的正面清晰全身照,并配有“一名误入歧途的女孩”等文字,披露了李某违法犯罪的有关信息。之后,该照片和文章被大量点击和转载。李某及家人深受困扰。
(1)结合材料一,分析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
(2)民事法律关系的包括哪些要素?结合材料二,分析这些要素在案例中的体现。
【答案】(1)①X银行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由于银行的失职导致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影响他人对李某的评价,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②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张某捡到李某身份证并盗用其姓名办理了信用卡,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
(2)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本案是网站侵害李某人身权益的民事侵权案例。从主体上看,该网站与李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从客体上看,李某享有的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从内容上看,李某享有肖像隐私等不受侵害及受侵害获得赔偿、道歉等权利,该网站负有不侵害李某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以及实施侵害后进行赔偿、道歉等义务。
【分析】背景素材:银行侵权、网站侵权
考点考查:人身权、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一,分析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银行工作失误,事件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可从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角度,说明由于银行的失职导致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影响他人对李某的评价,因此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李某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经调查是因为李某的身份证丢失,张某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可从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角度,说明张某捡到李某身份证并盗用其姓名办理了信用卡,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李某贷款逾期不还、张某捡到办理信用卡、银行失误导致、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等关键信息,从名誉权的保护、姓名权的保护等角度组织答案,做到观点和材料相结合。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回答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要素,并结合材料二,分析这些要素在案例中的体现。属于简答类、体现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为了增加网站的点击量和收益,某网站刊出未经作者授权的文章,并配有相关作者正面清晰全身照等照片,还配有“一名误入歧途的女孩”等文字,披露了李某违法犯罪的有关信息,该照片和文章被大量点击和转载,李某及家人深受困扰→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的知识,说明本案涉及某网站侵害李某人身权益的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具体讲,该网站与李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李某享有的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李某享有肖像隐私等不受侵害及受侵害获得赔偿、道歉等权利,该网站负有不侵害李某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以及实施侵害后进行赔偿、道歉等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网站侵害李某人身权益等事实,从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组织答案,具体分析这些要素在案例中的体现,做到观点和材料相结合。
3、解答关于所有权的试题
(1)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所有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为背景,对某种物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断,以及阐释其背后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
(2)解题方法:
熟知不同物的所有权取得方式 | 不动产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 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一般来说, 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依法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法交付。 |
申读材料提取信息 |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目案例中的“物”是不动产还是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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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信息对应教材知识 | 将材料中的“物”与所有权取得的不同方式进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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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断、得出结论 | 结合材料及教材知识,综合判断某种物的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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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和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21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21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冲毁了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1)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2021年2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答案】(1)归乙所有。钢琴属于动产,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2021年2月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乙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的所有权转移。
(2)归甲所有。林中小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不动产经产权过户登记,开始发生所有权转移。甲与乙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林中小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
【分析】背景素材:甲继承其父遗产钢琴和小屋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考点考查: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钢琴属于动产,2021年2月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乙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的所有权转移,归乙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2021年2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买卖房屋所有权应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甲与乙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林中小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甲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4、关于知识产权的试题解答方法
(1)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背景考查对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具体案例中可能涉及著作权、专利权,或者商标权,但均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解题方法
明确权力间的关系 | 明确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
判断材料涉及的权利 | 仔细审读材料,判断题目案例中涉及的是著作权、 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同时注意题目材料是否涉及不同的民事主体 |
分析题目考查角度 | 审读材料及设问,分析考查方向、侵权责任、权利保护期等 |
注意知识适度融合 | 题目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适度融合,学生需要注意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 |
例:张某是一名职业作家,经常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在网络上小有名气。2022年1月15日,甲影视公司发邮件给张某表示想把其发表的一部小说进行商业使用,并就小说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2022年1月16日,张某回复表示同意,随后双方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3月,张某在甲影视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了自己的小说被著名为甲影视公司。2022年4月,某民族大学一教师将小说翻译成藏文版供教学使用。张某认为甲彩视公司和乙教师均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判断甲影视公司和乙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影视公司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张某和甲影视公司是就著作财产权进行了转让,该小说的署名权仍然属于张某,甲影视公司的行为是对张某署名权的侵犯。乙教师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侵权。特定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乙教师把张某的作品翻译成藏文供教学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分析】背景素材:著作权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著作权,要求调著作权的有关知识,分析甲影视公司和乙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回答案例分析主观题,侧重于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的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影视公司与张某的合同→可联系著作权的内容。
有效信息②:甲影视公司在经约定后将小说署名为甲影视公司→可联系著作权的侵权(署名权)。
有效信息③:乙教师将小说翻译成藏文版供教学使用→可联系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确定解题所需的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相关知识要点,结合材料中的事实信息分析。
5、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举例:
商家:新鲜葡萄,10元一斤,快来买呀! ( 商家发出要约邀请)
消费者:8元一斤行不? (消费者发出要约)
商家:9元一斤,不能再少了! (商家发出新的要约)
消费者:好的,给我来5斤。(消费者做出承诺)
6、解答有关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试题
(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 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
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 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遵守约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
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
例:近期,多地烂尾楼业主集中发表声明称,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单方面强制停贷,似乎是购房者们为倒逼烂尾项目复工,迫不得已走出的一步,但这一步可取吗?购房者是否会面临法律风险?2020年10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总价75万元、首付30万元、月供3421.81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98平方米的新房,交付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前。同月,张女士和丈夫与建行武汉经开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女士和丈夫向建行武汉经开区分行借款615925.33元,借款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35年11月25日,贷款年利率4.41%,以所购买的这套期房作为抵押。2021年7月,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截至2022年10月,该套房子依然没能交付,张女士和丈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均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延期。眼看楼盘复工艰难,张女士和丈夫迫于生活压力,动了“停贷”的念头。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评析张女士和丈夫的维权行为。
【答案】①张女士和丈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不属于不可抗力,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需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支付违约金。③张女士和丈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是可取的,协商未果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④张女士和丈夫由于缺乏买房资金,将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楼房烂尾不直接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的还款义务。如果未经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购房者就强制停贷,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有效情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可抗力含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合同有效情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可抗力含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联系合同有效情形。
关键词②: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可联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③:张女士和丈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均以不可抗力为由→可联系不可抗力含义;维权途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 解答有关民事侵权责任的试题解题通法
(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解题方法。
(2)解题方法
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 |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
格权、身份权) |
分析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 |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中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
否涉嫌侵权 |
深度分析民事行为 | 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应该承担何
种法律责任 |
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 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
例:近期,多地烂尾楼业主集中发表声明称,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单方面强制停贷,似乎是购房者们为倒逼烂尾项目复工,迫不得已走出的一步,但这一步可取吗?购房者是否会面临法律风险?2020年10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总价75万元、首付30万元、月供3421.81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98平方米的新房,交付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前。同月,张女士和丈夫与建行武汉经开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女士和丈夫向建行武汉经开区分行借款615925.33元,借款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35年11月25日,贷款年利率4.41%,以所购买的这套期房作为抵押。2021年7月,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截至2022年10月,该套房子依然没能交付,张女士和丈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均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延期。眼看楼盘复工艰难,张女士和丈夫迫于生活压力,动了“停贷”的念头。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评析张女士和丈夫的维权行为。
【答案】①张女士和丈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不属于不可抗力,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需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支付违约金。③张女士和丈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是可取的,协商未果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④张女士和丈夫由于缺乏买房资金,将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楼房烂尾不直接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的还款义务。如果未经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购房者就强制停贷,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有效情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可抗力含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合同有效情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可抗力含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联系合同有效情形。
关键词②: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可联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③:张女士和丈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均以不可抗力为由→可联系不可抗力含义;维权途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相关试题的解答方法
(1)感型特点: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原则,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明确相关当事人 | 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
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 | 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
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 | 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
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 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
例:老张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最后在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张楼上的老王养了很多鸽子,鸽子粪经常掉落到老张家阳台,老张早有怨言,现在又导致老张生病。老张与老王交涉让他把鸽棚拆了,老王不同意,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老张气不忿,叫来其表弟刘某等人到老王家一起与其理论,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老王被刘某打伤入院,伤人者也受到法律制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老王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你认同他的说法吗?请说明理由。
(2)老张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老王养鸽子给老张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损害和影响。老王的说法是错误的。
(2)老张应该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与老王沟通,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请物业或者居委会等组织出面协调,晓之以理;依据相关法律,收集证据,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邻居羊鸽子引发的冲突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老王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你认同他的说法吗?本题要求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依据相关法律知识加以分析。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医院确诊老张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张楼上的老王养了很多鸽子,鸽子粪经常掉落到老张家阳台,老张早有怨言,现在又导致老张生病。老张与老王交涉让他把鸽棚拆了,老王不同意,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可从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角度,说明邻居老王家养鸽子已经影响到老张家的生活和老张的身体健康,因此老王的说法是错误的;有效信息②:老张楼上的老王养了很多鸽子,鸽子粪经常掉落到老张家阳台,老张早有怨言,现在又导致老张生病。老张与老王交涉让他把鸽棚拆了,老王不同意,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可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角度,说明老王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老王养鸽子给老张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损害和影响,因此老王的说法是错误的。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民事权利的行使、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角度组织答案,做到观点和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说明老张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结合材料中老张处理事情的方法,说明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老张楼上的老王养了很多鸽子,鸽子粪经常掉落到老张家阳台,老张早有怨言,现在又导致老张生病。老张与老王交涉让他把鸽棚拆了,老王不同意,坚称在自己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不关老张的事。老张气不忿,叫来其表弟刘某等人到老王家一起与其理论,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老王被刘某打伤入院,伤人者也受到法律制裁→可运用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说明老张叫亲戚打人的方式是错误的,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先与老王沟通,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请物业或者居委会等组织出面协调,晓之以理;依据相关法律,收集证据,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的关键信息,从个人沟通、请物业或者居委会等组织出面协调、诉讼等角度组织答案,做到观点和材料相结合。
9、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地位
地位 |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 ||
含义 | 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互不隶属 与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多个方面 | ||
主要体现 | 人身关系 | 含义 |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
内容 |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
||
财产关系 | 含义 |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内容 |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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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的规定,首次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在家庭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法律专家指出,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在职业能力、学历增长等方面做出了无形的牺牲,从法律层面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作出补偿是合理的。央视网评,“家务补偿”体现的是一种尊重。幸福,是婚姻美满的符号;平等是夫妻最好的状态。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案例,分析民法典中“家务补偿”条款的社会价值。
【答案】①“家务补偿”条款从司法上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完善和人性化。②“家务补偿”是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的倾斜性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③“家务补偿”条款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
【分析】背景素材:“家务补偿”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根据上述案例,分析民法典中“家务补偿”条款的社会价值。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有效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可联系“家务补偿”条款从司法上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完善和人性化。
有效信息②: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在职业能力、学历增长等方面做出了无形的牺牲,从法律层面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作出补偿是合理的→可联系“家务补偿”是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的倾斜性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有效信息③:“家务补偿”体现的是一种尊重。幸福,是婚姻美满的符号;平等是夫妻最好的状态→可联系“家务补偿”条款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 “家务补偿”条款从司法上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完善和人性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得分点②:“家务补偿”是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的倾斜性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在职业能力、学历增长等方面做出了无形的牺牲,从法律层面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作出补偿是合理的。
得分点③: “家务补偿”条款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家务补偿”体现的是一种尊重。幸福,是婚姻美满的符号;平等是夫妻最好的状态。
10、评价劳动合同的签订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评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同时存在的问题
(2)解题方法: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从以下角度入手看:
一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二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看:订立时是否存在下列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例:王某于2008年入职重庆某公司,双方先后签订数份劳动合同,2014年王某晋升为销售助理经理,月工资2万元。2021年4月,该公司向王某出具《调岗通知书》,职位调为产品咨询员,月工资调整为1万元,王某不服,要求公司恢复其原岗原职原薪。2021年6月8日,该公司以王某不服从安排为由,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宣布立即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扣发3个月工资以示惩戒。2021年6月15日,王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差额、扣发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结合案例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吴老师的诉求是否应该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2)根据案例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王某的维权行为。
【答案】王某的诉求内容合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重庆某公司对劳动合同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未与王某达成一致。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该公司对王某调岗降薪、扣发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王某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不合法。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不服仲裁裁决,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案例评析题,解答此类试题首先要明确材料主旨,并确定知识范围,然后调动相应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评析,最后依据法律作出判断结果。
第二步:审材料和设问。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根据案例二,评析王某的维权行为→可回答王某的诉求内容合法。
关键词②:该公司向王某出具《调岗通知书》,职位调为产品咨询员,月工资调整为1万元,王某不服,要求公司恢复其原岗原职原薪。→可从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角度分析该公司对劳动合同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未与王某达成一致;
关键词③:该公司对王某调岗降薪、扣发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可从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角度分析该公司对王某调岗降薪、扣发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
关键词④:王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差额、扣发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可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角度分析王某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不服仲裁裁决,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具体解答本题可结合案例中关键信息并调用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法律知识进行评析即可。
11、与劳动争议解决相关的认识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要求分析出现劳动争议的原因,并提供合理的解决途径
(2)解题方法:对某一劳动争议进行全面认识,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首先: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主要看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要具体看侵害了劳动者哪些方面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劳动者的责任,则要看劳动者出现的具体问题。
②其次:要分析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或者是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该如何解决这一争议。
③最后:可以进一步分析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该得到什么启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2、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解法解题通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企业实施了某项行为为背景材料,考查对此行为的评价。
(2)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例:随着3.15晚会的热播,生活中一些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仍不可避免地会碰到一些不良商家故意“傍名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某校高二(1)班学生在进行探究性学习时,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K公司 S公司
案例二 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槟榔(快乐吐槽版)包装袋上印有“益生菌(抗氧化促消化,保护肠道健康)”的字样。经查证,当事公司生产的槟榔系列产品属于普通食品,并未含有益生菌及其他抗消化成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上述案例中违法行为的认识。
【答案】①案例一中S公司商品从包装到商标名称的设计都与K公司的注册商标“康师傅”相似,存在“搭便车”的混淆行为,是不正当竞争;
②案例二中该食品科技公司对商品功能作出了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是虚假广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行为都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分析】背景素材:3.15晚会
考点考查:市场竞争讲公平
能力考查: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市场竞争讲公平的有关知识,谈谈你对上述案例中违法行为的认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中S公司商品从包装到商标名称的设计都与K公司的注册商标“康师傅”相似→可联系教材“搭便车”的混淆行为知识;
关键词②:食品科技公司对商品功能作出了虚假的商业宣传→可联系教材虚假广告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3、与消权益相关的辨别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通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事例,让学生分析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类别,并由此进一步说明消费者应该如何做
(2)解题方法:根据关键信息,辨别消费者所享有的具体权利。
权利 | 关键信息 |
安全消费权 |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知情权 | 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有关情况 |
自主选择权 | 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是有的商家还是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在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晚会节目曝光了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所代加工给各个知名品牌的老坛酸菜的原材料制作现场———“土坑酸菜”,工人穿着鞋或光着脚踩着消费者食用的原料,有的不仅边干活边抽烟,还把抽完的烟头丢入其中,而这些酸菜并未进行卫生指标检测。制作生产过程令人作呕!
结合材料,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有关知识,回答:
(1)以上不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2)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答案】(1)①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酸菜制作不卫生,未经过卫生指标验收,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采用虚假宣传,“老坛酸菜”却是“土坑酸菜”,打着知名品牌当红明星代言的幌子欺骗消费者。
(2)①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②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分析】背景素材: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违规生产
考点考查:消费者的权利、维权的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有关知识,分析不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酸菜制作不卫生,未经过卫生指标验收,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老坛酸菜”却是“土坑酸菜”,打着知名品牌当红明星代言的幌子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材料分析。
得分点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材料分析。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有关知识,分析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第二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分析。
得分点②: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分析。
得分点③: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分析。
14、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民事纠纷案例为背景,分析应该如何解决这一纠纷。
(2)解题方法:
第一,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解决方式作出选择第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例:张某与陈某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张某为发泄心中的怨恨,故意买一只小狗并起名“陈某”,他经常趁邻居陈某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小狗,陈某为此上门责问张某,张某说:“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某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某”唤其小狗。陈某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什么权利?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2)若双方不能自行和解,陈某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答案】(1)姓名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是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权,张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姓名权和人格尊严权(名誉权)。张某应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2)陈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与陈某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明确,注意作答主体为“张某的行为”,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事什么、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张某为自己的小狗取名“陈某”,经常用“陈某”唤自己的小狗→可联系教材知识:侵犯姓名权、人格尊严权;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法律法规等相结合。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在双方不能和解的情况下,陈某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注意作答主体为“陈某”,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可联系教材知识: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法律法规等相结合。
15、与诉讼相关的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出现争议的原因,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2)解题方法:
①通读材料,理清材料讲述的事件大概。
②联系所学关于诉讼、调解、仲裁的相关知识,判断该题是否属于诉讼。重点明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③结合材料,联系诉讼的知识作答。
16、与诉讼权利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1)题型点:此类试题往往结合具体案件要求学生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辨别或有针对性地分析
(2)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当事人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
第二步:明确当事人所享有的这些权利的具体适用情况及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步: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当事人有无相应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某公司位于该区一处露天货场内,一名工人在装卸作业中受电击死亡。事故调查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合理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在该案之前,事故死者的家属已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某公司等三被告共同赔偿其损失共计120余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律师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一位法官是其中一名被告的近亲属,因此向法庭提出该法官回避的申请。经核实,法庭同意原告律师的申请。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某公司等三被告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10余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各方当事人是如何行使诉讼法赋予的诉讼权利的?
【答案】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该案中家属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了诉讼法赋予的权利。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律师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一位法官是其中一名被告的近亲属,故依法行使了申请回避的权利。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案例中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依法行使了上诉权。
【分析】背景素材:安全生产责任
考点考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诉讼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事故死者的家属已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关键词②: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律师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一位法官是其中一名被告的近亲属,因此向法庭提出该法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关键词③:案件经过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合理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应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17、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件切入,要求对诉讼过程中的某环节及相应注意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2)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诉讼程序具体包括哪些阶段
第二步:结合材料,对诉讼过程中的每一阶段的地位、作用或注意事项作出分析。
例:“绝味”一词是对食物品质的描述,其单独词语的商标属性并不突出。H公司取得“绝味”注册商标专用权(含板鸭、死家禽、猪肉食品等)。H公司发现K小吃店挂着“绝味凉皮”的招牌(小店玻璃门上贴有小吃品种“酸辣粉米线炒面炒饭凉皮卷”),H公司遂将K小吃店诉至法院,认为“绝味”商标是驰名商标,K小吃店在其店铺招牌上使用“绝味”字样,属搭便车行为,要求K小吃店承担侵权责任。经过一、二审程序后本案已告终结。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会支持H公司的诉讼请求?请阐述理由。
(2)本案终结后,败诉一方能否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请说明理由。
【答案】(1)法院不会支持H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因:①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服务名称,性质应为餐馆、餐厅,而H公司并不享有该类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商品,H公司使用的商品与K小吃店经营的凉皮、面条等并非同一商品。
③同时,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认为板鸭、死家禽、猪肉等食品与凉皮、面条等食品存在特定联系,进而造成混淆,故两者亦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K小吃店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2)不可以。
理由:①我国审判制度为二审终审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经过一、二审程序后本案已告终结,无法再上诉。
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分析】背景素材:某商标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审判制度。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某商标纠纷案件展开,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本题,可从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等角度展开论述。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H公司取得“绝味”注册商标专用权(含板鸭、死家禽、猪肉食品等);K小吃店挂着“绝味凉皮”的招牌→可联系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法院不会支持H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分点②: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服务名称,性质应为餐馆、餐厅,而H公司并不享有该类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得分点③: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商品,H公司使用的商品与K小吃店经营的凉皮、面条等并非同一商品。得分点④: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认为板鸭、死家禽、猪肉等食品与凉皮、面条等食品存在特定联系,进而造成混淆,故两者亦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K小吃店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2)本题是简答题,考生结合教材直接回答即可。
18、与证据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解题通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一具体案件为背景材料,要求学生分析证据在此案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解题方法
第一步:会辨别证据 的类型:
第二步:能理解因证据不足或证据充分对案件的影响:
第三步: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认识到证据对保护当事合法权益的意义,对公平正义的意义
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包子是人们最常见的传统主食,殊不知,包子的外形花样和包制方法也可获得专利保护。2020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包子外观设计专利引发的侵权纠纷。
因认为舒汇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舒汇公司)、漳州市兴广得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兴广得公司)生产销售的包子产品外形与自己的专利产品构成近似,涉嫌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信华食品(漳州)有限公司(下称信华公司)将两公司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侵权成立,两被告应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的包子产品,舒汇公司需赔偿信华公司经济损失等103万元。舒汇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提交了一份来自日本某博客网站上公开的图片,进行现有设计抗辩。福建高院经审理认为,舒汇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其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对信华公司关于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1)本案诉讼活动中,原告、被告双方作为诉讼当事人行使了什么权利?当事人还享有哪些权利?
(2)在本案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出示了什么证据?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答案】(1)被告行使了上诉的权利。其他权利还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2)原告出示了物证、专利证明等,被告则出示了境外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充分的证据能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本案二审的改判即说明了这一点。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生活案例;
考点考查:诉讼、证据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题干体现了哪些诉讼权利,注意作答主体为原告和被告,需要调用诉讼的有关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舒汇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 被告行使了上诉的权利。根据教材表述可知,被告的其他权利还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证据的重要作用,注意作答主体为原告和被告,需要调用证据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原告认为,被告生产销售的包子产品外形与自己的专利产品构成近似,涉嫌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可知原告出示了物证、专利证明;
关键词②:舒汇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提交了一份来自日本某博客网站上公开的图片,进行现有设计抗辩 可知被告出示了境外电子证据;
关键词③:福建高院经审理认为,舒汇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其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可知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充分的证据能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